2月 21, 2014

看 A 片而已,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弱?

台大教授黃銘傑認為:導演透過講故事來表達想法(畫面擷取自動新聞

A 片是否受著作權保障?這個問題的爭點,向來都是本身違法(妨礙公序良俗)的色情著作是否應該被著作權法保障,而不是原創性。

以下引述蘋果報導
『合議庭隨機挑16部 A 片,交由台大教授黃銘傑鑑定,黃銘傑細看兩遍後,認為成瀨心美、飯倉瑛里華、青木玲(AV 女優名)三支有碼 A 片並未抄襲,也沒有「一路做到底」,導演透過講故事來表達想法,片中有精彩的畫面構圖,並利用不一樣的拍攝手法,循序漸近帶觀眾進入劇情,更有獨特性,已屬具原創性的劇情著作,更重要的是,還有女優的精彩情慾表現⋯⋯若符合原創性要件,就應該受著作權法保護。』

若報導屬實,則設置智財法院簡直完全失敗,法官不能認定 A 片的原創性?而且台大教授看一遍還無法確定?A 片要抄襲什麼?性行為的表達方式?著作是否原創,根本不需要管他有沒有「一路做到底」、講不講故事、畫面構圖精不精彩、拍攝手法一不一樣、是否循序漸近引導觀眾,或情慾表現如何,而是應該用最低門檻來認定原創(著作權法向來如此),只要是著作人對其概念創作的表達方式,足矣,否則一票不是 A 片的電影,難道要因原創性不足而不受著作權法保障?

更毋庸置疑的簡單認定,就是報導提到的 WTO 國際貿易規範,在日本享有著作權保障的就應該推定原創性,同樣給予著作權保障,而不會只有那十六分之三。

不禁又令人想起那個不懂世事法官的笑話,被告陳述吹喇叭情節,法官竟要求將證物「喇叭」呈上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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