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 27, 2007

We need no VC but Angel 2.0


早在去年底就有這個構想,想不到跟山丘談過之後,他很快完成了這篇,倒是我覺得單純討論VC轉angel太無聊,而一直延宕至今,直到看到John KouMr. 6那的留言,才又燃起一絲動力來寫這個主題。

無論對於Web 2.0抱持著怎樣的看法,相對於美國、大陸的風起雲湧,台灣的貧瘠荒涼是不爭的事實,這部份大家討論很多,在此不再贅述,於是便有Mr. 6之屬跳出來策進,儘管辦了兩次兩人創業,聚集了一些點子主與技術人,成果卻很有限,個人覺得其中未制度化的特性(兼職、私下接觸…)影響頗大,在工時數一數二的台灣,兼職創業需要多大的毅力?(所以兼職創業的Allen真的很厲害)就算真有心,透過媒合介紹的團隊能有多大的信任?也因此,John Kou的計畫更能引起我的興趣,最大主因就在於其制度化的特性,而這個想法本身也就可以形成一個新創事業。

兩人創業主要目的在媒合點子主與技術人,其餘的部份(例如資金)就要靠自己,制度化的好處在於支援全面,但最大的困難也是如何形成「制度」。最近半年跟圈內人接觸,大家幾乎一致認為2000年網路泡沫化,是VC不再願意碰網路的主因,問題以網路事業而言(尤其是Web 2.0),種子期的資金需求不大(大的話可能也不是我們適合發展的標的),可能還遠低於開一家實體服飾店的成本(有朋友就投入三百萬開店),數十萬到百萬元(台幣)資金需求絕非傳統VC的標的,不過是許多有錢人的零頭而已,甚至大家湊湊就可以解決,創業家無論自己出不出的起,最好能有承受這個風險的能力,資金來源(乃至於其他支援)還可以參考下列的做法。

第一種方式,就是尋找VC轉angel的非傳統VC,至少對網路事業而言,一個案子投入幾百萬美金並不得增加成功機率,所以將單次投資金額切分成數十份是十分合乎邏輯的決定,以「Quick Start」計畫為例,就是用最簡單的做法啟動計畫,簡單的審核只要合夥人的2/5通過,即可「借貸」給新創公司最高25萬美金,每月利率6%(上限25%),成功進入下一階段(series A round)就以債做股,借方保留不低於其他投資方投資比例的option,通常這個階段就是以百萬美金為單位,所以就算利率達上限也不覺得痛,而且將最難的valuation延後處理,當然,若是進入不了下一階段,創業團隊結束公司就無須背負個人債務。

第二種方式本身就是個Web 2.0 model,透過市集的建立來撮合資金供給與需求方,比如說Zopa以及Prosper,供給與需求雙方可以自行設定條件,系統會進行自動配對,並拆開每筆借貸的借方(多重借方)以分散風險(近似服務Fygo的模式則是向自己的人脈借),由於此模式並非為創業者所設計(Kiva比較接近),舉凡買車、買房子、結婚等各種理由都可以到這裡借貸,只是Web 2.0的創業門檻低,剛好可以套用這個模式獲得資金,好處是利率低、手續簡便,但自然難以獲得創業路途上的其他協助,此外,這個model要能運作成功,必須相當熟悉財務操作,而且要非常了解各地金融法規(個人認為在台灣困難重重)。

第三種方式是透過Y Combinator或是TechStars這類型專門拱種子期新創公司的venture firm/incubator,拿一點有錢人零花的小錢(US$6,000~15,000),占一點小股份(5~8%),前者有赫赫有名的Paul Graham背書,並且至少有Reddit成功先例,後者條件比前者好,且像是夏令營辦在夏天(更好玩?)這種方式可以獲得經驗豐富的mentors指導,並且也有錢以外充沛的創業資源可以運用,不過要通過他們的徵選,容易嗎?其實很難,但看看下面Y Combinator的說明,至少不會死的不明不白。

We care more about how smart you are than how old you are, and more about the quality of your ideas than whether you have a formal business plan.
第四種方法是透過政府政策性的獎勵與協助,這種方式並非每個國家都找的到,以台灣來說,去年下半年資策會等單位開始關注Web 2.0,也有一系列的計畫協助創新創業,比如說這個終於浮出台面的計畫。這段時間跟主導的蘇組長團隊互動密切,Kent(III的,不是山丘)與Zita也相當努力,終於在下週二(2/13)要舉辦說明會(簡單的活動訊息看這裡),只是目前看起來跟創業競賽比較接近,不太像是要對真正的創業團隊協助,也就是提供比種子期發展更前期的協助,對於真正箭在弦上的團隊來說似無助益,比較像是獲得政府種種資源(人脈、資金)的橋樑,但真正的路還很長。

最後一種方式,可能是人性中最排斥的一種方法,卻是最直接了當的做法,無論是去借去賺或怎樣(只要不去偷去搶),創業團隊自己湊錢出來,一面做prototype一面找下一步資金,如上所述,網路創業門檻已經降低很多,如果不是架設平台服務而是工具程式則成本更低,真正buy自己idea的人,怎能忍受寶貴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呢?無論如何都要開始動手實作,也許一萬個人有相近想法,最後可能就一個人做出來,做了不見得不後悔,可不做卻是絕對後悔!只要設立合理的停損點,就算不甚成功仍會獲得許多無價的東西。

話說回來,個人最想見到的,就是創造一個上述方式的混合體(暫時稱為angel 2.0),這種angel能夠視創業團隊所處的階段給予適當的協助,所有的資源由關注網路的大眾貢獻(參照上述第二種方式),比較不想見到的是點子主人將想法提供給這個單位來執行,真正實作過服務的人應該很清楚,無論概念多簡單,實作時遠比概念複雜千百倍,期間所要下的判斷不知凡幾,絕非任何詳盡的BP所能溝通,更何況對於種子期(或之前)的團隊,實作prototype絕對比撰寫BP重要,在「有東西有真相」的台灣更是如此。

要朝向這個方向前進,最難的部份就是篩選的過程了,然而這部份亦可以發揮2.0的想像,由眾人的集體智慧推舉panel,負責團隊、想法的徵選與評估,panel的產生要制度化(當然保密協定與利益衝突排除條款不可少),任何人要入股時就要同意panel產生的制度,之後就扮演好股東的角色,使得panel在合法任期內的決定具有絕對效力,一旦作成協助某團隊或想法的決議,就由另一批適合的人負責執行協助的部份,而主事者絕對必須熟悉台灣(乃至於世界)的創新網路服務,能以合縱連橫的思維協助服務串連、mashup,藉以達成整體綜效,避免開發資源抵消,這點至為重要。

對台灣網路失望嗎?個人近半年看到的卻是許多充滿生命力的群體,只要一個適當觸媒的產生,一定可以激盪出燦爛的火花。我始終保持這個美夢成真裡whispers的信念,而且確定自己並不孤單。
If you build it, he will come.

1月 15, 2007

蘋果的序曲與燦坤的休止符

硬要拿美國蘋果跟台灣香蕉比,只會顯得不倫不類,不過最近兩者至少有一件事有交集,那就是先後達到30週年的里程碑。

先看看燦坤…什麼?難道準備結束營業?還是文案真是太天才?2006年最後一期的DM副標竟是:「12月22日到28日是最後一場感恩特賣會…也為燦坤30週年劃下完美休止符…」真是再一次展現燦坤廣告的“品質”。

2005累積之還元金請於12/22~12/28抵用完畢,逾期失效歸零。嘿!以前還元金明明什麼時候都能用,什麼時候變成會員招待會才能用?更不用說會員卡背面的黃底黑字,寫的不就是還原金持續有效,除非逾三個月不續卡才會失效嗎?後來發現DM上另有3級超級迷你字說明累積之還元金必須於隔年底用完(見實際尺寸附圖)。雖然很多契約都保留單方任意修改條款,因而都有顯失公平造成無效的風險,卻少見這種真正大辣辣不斷縮減會員權益的廠商。

為了不讓燦坤賺得不義之財,28日還是到和平旗艦店去尋找花完還元金的標的,看來看去實在沒什麼便宜的可以撿,最後勉強挑了一個充電器,去結帳時才發現,除了一樓以外,平常能夠快速結帳的其他樓層結帳處都已關閉,到了一樓果然大排長龍,好樣的燦坤,這種為了凝造出門庭若市景象,而縮減消費者權益的事大概也只有燦坤做的出來,排了半個小時隊,換來的是結帳小姐一句話:「先生,你不能使用這張卡的還元金。」

小姐簡單交代,還元金限會員本人使用,就已經準備幫下一位顧客結帳,可我還是得針對情況了解一下,雖然這不是我的卡,卡的背面不是說明限本人及家屬使用嗎?小姐可能覺得煩了,以快要翻白眼的口吻說道:「不然你就得出示會員本人的身分證明文件。」奇怪了,這是哪個條文規定,不但申請會員時的條款沒有說,況且之前我也的確有使用還元金折抵的經驗,冒著被小姐咒怨的風險我再問一次,這會兒她以內部電話向其他同事吼叫詢問,掛完電話後指向背後的還原金使用條款。

條款還真的有提到,使用時需出示會員卡及身分證等,問題你們這個條款是2006年5月修訂的(見圖右上),為何能夠約束2005年累積的還元金?更何況我有會員卡也有(我的)身分證件啊!小姐快要煩不勝煩,只好把電話那端的同事call下來處理。這個應該要來解決我的疑惑的「服務人員」,用堅決的態度表示,還元金為「有價貨幣」,非本人不得使用,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是一直以來的規定。唉,碰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啥的人還能說什麼?

號稱「世界高品質第一便宜」,卻又做不到宣稱的「絕對低價」,加上晚娘服務、權益縮減消滅,品牌形象就是一個字「cheap」!同樣是30週年,蘋果的廣告就聰明地宣告第一個三十年不過是序曲,更石破天驚地推出everyone want one的iPhone!想要以還元金爭取客戶的忠誠度,卻不明白信任是品牌的基礎,看來燦坤的「世界品牌」還真是漫漫長路(如果不是已經劃上休止符)。

1月 02, 2007

期待看到康復的星星王子2.0

中午看新聞才知道,星星王子得了急性心肌炎情況危急,目前正靠著葉克膜維生。沒想到從昨天晚上開始,在OIKOS(星星王子常去的社群網站)上就有人發起了祈福活動,許多星星王子熟識與素未謀面(僅在網路上交流)的朋友,都在討論區留下誠摯的祝福,傍晚時分,更有人發起了星星大頭貼的串連善搞,相對於報上“命理專家”所稱的『…因脾氣古怪、難與人溝通,易造成「前人種樹、後人乘涼」,剛好符合他如今狀況…』,真是人情冷暖、世態炎涼的最佳明證。

不知道這些“同業”是否真的認識星星王子?如果不是,除了誠實地表示不熟之外,有關星星王子的描述難道是算出來的不成?還記得多年前第一次見到星星王子是在一個百貨公司的博覽會上,看到同樣使用Mac的星星王子,兩個人很快就聊開了,當時我們還同為TAM(台灣官方只引進十台)的擁有者,後來在許多聚會上都看得到他的身影,在此不用多說什麼,相信認識他的網友都不會同意報上的負面描述,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多網友參與祈福。

說到星星王子這次的發病,不禁令人想起以前人在美國時,爸爸也在台灣因為心肌梗塞而動了心導管手術,當時因為怕我擔心,直到逐漸康復才敢告訴我,後來從家人那聽來的消息是,爸爸本要前往林口高爾夫球場,開到一半胸口相當不適,可卻還自己硬撐開車到林口長庚,到了醫院不掛急診,竟還坐在人群中苦等門診,直到被路過的醫生發現臉色發青的他才緊急救治…這一次星星王子甚至已經算出自己的劫難,竟然還日夜操勞,在發病前已經知道身體不舒服,卻覺得沒有大礙,在家休息?!

台灣的平均工時世界最長,有時連創意工作者都是如此,教授過勞死更是時有所聞,為什麼大家總學不到加班過度的反效果?一個人一生總有愛你的人與你愛的人,就算不在乎自己,也請別讓身邊的人難過。星星王子,我的朋友,衷心期望你能在康復後,將身體健康視為最重要的事。是的,我們一定可以再看到,那個在義賣聚會中頷首而笑的你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