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 24, 2014

2014.3.24 零時攻擊事件


或許你已經知道,政府強制驅離行政院學生這件事,但你很可能不知道,就在同一時間,由 g0v.tw 台灣零時政府所架設的「反黑箱服貿・守護民主日與夜」(國內最大反黑箱服貿即時資訊入口網站),也正在遭受程式自動化攻擊,儘管個別檔案或連結未受影響,但的確相當程度影響了只記一個網址的網友獲得即時資訊的能力(包含公民參與實現的數個現場 Live 直播頻道與文字報導)。
又或許你知道,服貿協議與自由貿易有關,但你也很可能不知道,公開發表反服貿言論的藝人,已經在中國遭遇不同程度地封殺。你是否相信同時發生攻堅與攻擊只是偶然?你又是否相信,中國會依照服貿的條文,保障台商在大陸的貿易自由?

相關網址:
反黑箱服貿・守護民主日與夜 http://g0v.today/
現場直擊/拖出去 還被打 | 民報 http://bit.ly/1ppAMVC

Photo credit: 鐘聖雄、民報
除照片著作權仍分別為鐘聖雄、民報所有 其餘部分著作權在法律容許最大範圍內拋棄

2月 21, 2014

看 A 片而已,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弱?

台大教授黃銘傑認為:導演透過講故事來表達想法(畫面擷取自動新聞)

A 片是否受著作權保障?這個問題的爭點,向來都是本身違法(妨礙公序良俗)的色情著作是否應該被著作權法保障,而不是原創性。

以下引述蘋果報導:
『合議庭隨機挑16部 A 片,交由台大教授黃銘傑鑑定,黃銘傑細看兩遍後,認為成瀨心美、飯倉瑛里華、青木玲(AV 女優名)三支有碼 A 片並未抄襲,也沒有「一路做到底」,導演透過講故事來表達想法,片中有精彩的畫面構圖,並利用不一樣的拍攝手法,循序漸近帶觀眾進入劇情,更有獨特性,已屬具原創性的劇情著作,更重要的是,還有女優的精彩情慾表現⋯⋯若符合原創性要件,就應該受著作權法保護。』

若報導屬實,則設置智財法院簡直完全失敗,法官不能認定 A 片的原創性?而且台大教授看一遍還無法確定?A 片要抄襲什麼?性行為的表達方式?著作是否原創,根本不需要管他有沒有「一路做到底」、講不講故事、畫面構圖精不精彩、拍攝手法一不一樣、是否循序漸近引導觀眾,或情慾表現如何,而是應該用最低門檻來認定原創(著作權法向來如此),只要是著作人對其概念創作的表達方式,足矣,否則一票不是 A 片的電影,難道要因原創性不足而不受著作權法保障?

更毋庸置疑的簡單認定,就是報導提到的 WTO 國際貿易規範,在日本享有著作權保障的就應該推定原創性,同樣給予著作權保障,而不會只有那十六分之三。

不禁又令人想起那個不懂世事法官的笑話,被告陳述吹喇叭情節,法官竟要求將證物「喇叭」呈上來。

2月 20, 2014

暴走的痞客邦廣告

【更正】圖中 BloggerAds 應為部落客自行插入,但同頁仍有 Pixnet 自己的側欄廣告(Money in Blog, MIB),不計彈出那張,內容與廣告占比為26%比43%(其餘是背景填充)。

某痞客邦部落格成分分析:內容9.3%,廣告62.7%
不知是我太少看痞客邦文章還是怎樣?最近不經意點進一篇文章,發覺廣告實在退化進化得太誇張,廣告全部顯示時,整個畫面內容剩不到10%。

以往網路廣告不建議的做法通通都來了,不經使用者允許,影片聲音就自動播放,前十秒鐘不得關閉(比 Youtube 更強勢真是好樣的),不小心滑到邊欄,還會有彈出式廣告,再把少得可憐的內容擋住約2/3。

後來搜尋一下,已經有很多人在談可以擋掉廣告的  CSS 撇步,原本那篇文章後來也移除上方的 MIB 特開影音廣告,可見不是只要分錢給部落客,就可以胡搞瞎搞積極賺取營收,不過,站方也會針對 CSS 語法下手再強迫改良廣告顯示,只是這種貓捉老鼠的遊戲持續下去,痞客邦最好期望部落客都很忠誠溫馴,永遠留下來不會想要搬家。

套句那個廣告影片的話,代部落客向痞客邦說一句(同時也以消費者身份對亂放廣告的部落客說):「你要想清楚,一旦決定後,我們就再也無法回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