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 15, 2007

蘋果的序曲與燦坤的休止符

硬要拿美國蘋果跟台灣香蕉比,只會顯得不倫不類,不過最近兩者至少有一件事有交集,那就是先後達到30週年的里程碑。

先看看燦坤…什麼?難道準備結束營業?還是文案真是太天才?2006年最後一期的DM副標竟是:「12月22日到28日是最後一場感恩特賣會…也為燦坤30週年劃下完美休止符…」真是再一次展現燦坤廣告的“品質”。

2005累積之還元金請於12/22~12/28抵用完畢,逾期失效歸零。嘿!以前還元金明明什麼時候都能用,什麼時候變成會員招待會才能用?更不用說會員卡背面的黃底黑字,寫的不就是還原金持續有效,除非逾三個月不續卡才會失效嗎?後來發現DM上另有3級超級迷你字說明累積之還元金必須於隔年底用完(見實際尺寸附圖)。雖然很多契約都保留單方任意修改條款,因而都有顯失公平造成無效的風險,卻少見這種真正大辣辣不斷縮減會員權益的廠商。

為了不讓燦坤賺得不義之財,28日還是到和平旗艦店去尋找花完還元金的標的,看來看去實在沒什麼便宜的可以撿,最後勉強挑了一個充電器,去結帳時才發現,除了一樓以外,平常能夠快速結帳的其他樓層結帳處都已關閉,到了一樓果然大排長龍,好樣的燦坤,這種為了凝造出門庭若市景象,而縮減消費者權益的事大概也只有燦坤做的出來,排了半個小時隊,換來的是結帳小姐一句話:「先生,你不能使用這張卡的還元金。」

小姐簡單交代,還元金限會員本人使用,就已經準備幫下一位顧客結帳,可我還是得針對情況了解一下,雖然這不是我的卡,卡的背面不是說明限本人及家屬使用嗎?小姐可能覺得煩了,以快要翻白眼的口吻說道:「不然你就得出示會員本人的身分證明文件。」奇怪了,這是哪個條文規定,不但申請會員時的條款沒有說,況且之前我也的確有使用還元金折抵的經驗,冒著被小姐咒怨的風險我再問一次,這會兒她以內部電話向其他同事吼叫詢問,掛完電話後指向背後的還原金使用條款。

條款還真的有提到,使用時需出示會員卡及身分證等,問題你們這個條款是2006年5月修訂的(見圖右上),為何能夠約束2005年累積的還元金?更何況我有會員卡也有(我的)身分證件啊!小姐快要煩不勝煩,只好把電話那端的同事call下來處理。這個應該要來解決我的疑惑的「服務人員」,用堅決的態度表示,還元金為「有價貨幣」,非本人不得使用,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是一直以來的規定。唉,碰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啥的人還能說什麼?

號稱「世界高品質第一便宜」,卻又做不到宣稱的「絕對低價」,加上晚娘服務、權益縮減消滅,品牌形象就是一個字「cheap」!同樣是30週年,蘋果的廣告就聰明地宣告第一個三十年不過是序曲,更石破天驚地推出everyone want one的iPhone!想要以還元金爭取客戶的忠誠度,卻不明白信任是品牌的基礎,看來燦坤的「世界品牌」還真是漫漫長路(如果不是已經劃上休止符)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哈囉 CHRIS^^
    我是ERIC昌信,happy web4的頁面報名後會出現亂碼耶…

    你2/3那天簡報完會有空嗎? 我想說可以約JOENNA 和 BARRY 和NICKY 一起去聽,然後我們是否可以吃個飯?

    ERI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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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吃飯應該可以,不過你們可以跟我一起去還電腦嗎?當天展示機是向別人借的。

    我是用Happyweb的widget報名的,你可能需要將狀況回報給他們。

    Btw, 寄信給我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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